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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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2022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简章》规定,现按照1:1.5的比例对2022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予以公布(附件1)。考察体检时先按照1:1的比例进行(附件2)。
定于2022年9月1日进行体检,请列入考察体检名单的人员(附件2),认真阅读体检通知(附件3)和考察通知(附件4),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体检前报备个人行程。请务必通过链接https://shimo.im/forms/BZygpPPWBCkKT54S/fill 邀请你填写表单 《2022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考察体检考生疫情相关情况报备表》或扫描文末的二维码登录报备系统,如实报备现居住地、省外旅居史等信息。如报备后您的行程发生变化,请及时在报备系统内变更您的信息。
考生体检前非必要不离邹,如需离邹,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及时向市精神卫生中心报告情况。考生体检当日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体检当日需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手机实时动态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手机实时动态码)、本人签字的《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纸质版)、体检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广大考生近期需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期间如遇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体检考察工作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做出适当调整。凡违反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18763031297
点击查看>>>附件1-6
1. 2022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1:1.5比例)
2.2022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考察体检人员名单(1:1比例)
3.体检通知
4.考察通知
5.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应回避亲属关系)情况表
6.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8月28日
原标题:2022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邹平市精神卫生中心考察体检公告文章来源:http://zprc.com/Article/Detail?Id=ab0fe5e4-dbae-4123-9a4d-1c262b3068ec&ClassId=188&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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