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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综合管理类岗位(市管国有企业总经理助理)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引进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有社会实践经历。
2.本科毕业于相关高校(详见附件1)。
3.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必须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视情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本科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2)担任院(系)级及以上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干部不少于一年;(3)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等不少于一年。任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