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3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8-25
工作地点: 上海
公告详情
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促进中心(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咨询、规划研究、标准研究推广、成效评估、宣传推广,协助推进相关重大项目论证评估、行业数字化转型,以及应用场景的组织策划、推广促进等职能。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端正;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抗压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3.有志于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任职条件
(一)数字化项目论证评估(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开展数字化项目的策划组织、技术论证、成效评估等工作,支撑制订政府数字化项目评审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及前瞻性研究工作。
2.任职条件
(1)理工类(计算机、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或信息类(数据分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快速学习能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基础,有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4)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中共党员;
(6)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信息化项目咨询及监理工作经验、注册咨询工程师和软件度量师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二)数字化项目论证评估(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开展数字化项目的技术论证、成效评估等工作,针对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数据统计和特征分析,负责相关管理工作文件起草、文件归档、信息撰写等工作。
2.任职条件
(1)理工类(计算机、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或信息类(数据分析)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快速学习能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基础,有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
(5)中共党员;
(6)35周岁及以下。
(三)数字化转型新技术分析研究(专技岗位)1名
1.岗位说明
跟踪监测国内外新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分析新技术应用逻辑、发展趋势等,为城市数字化转型建设提供趋势研判与前瞻思路;参与单位数字化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协助项目管理工作;维护和更新单位的技术设备和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
2.任职条件
(1)理工类(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备强烈的创新变革意识,关注新技术的发展,推动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3)具备优秀的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撰写新技术应用相关项目方案、研究报告等,工作细致,责任心强,诚实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一定的英语语言基础,有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
(5)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3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2: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下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信息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
报名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考试笔试成绩、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压缩,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szzx@sheitc.sh.gov.cn。邮件标题以“应聘 岗位名称 姓名”的格式命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招聘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本中心在收到应聘者报名材料后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通知。请确保申报的信息正确并及时查收,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面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4:6的方式计算总分。
1.笔试
已参加2023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考试,笔试成绩至少达到全市的平均分数线102.9分,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2.面试
面试由中心统一组织,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职业性格等进行测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如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应聘材料相应的原件接受核验。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
中心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背景调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直接报送中心。应聘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体检不合格,中心将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如考生考察或体检不通过,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递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五)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择优录取的原则,正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员,则该岗位本次空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0805511
监督、投诉电话:23112643
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应用促进中心(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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